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城院学工〔2023〕59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城院〔2022〕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现将拟确定获2023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调整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原国家助学金等级 | 调整后国家助学金等级 |
1 | 刘佳乐 | 23大数据与会计4 | B | A |
如有异议请反馈至综合楼312室丁老师,电话:025-83774824。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11月1日。
商学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