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晚,商学院20会计学生张某冒领他人外卖被当事人查证举报,该行为违反了《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现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学校规定,谨慎看守个人物品,切勿偷盗、冒领或非法占有他人物品,以后再发现有类似情况,学院将从严处理!
商学院
2021年6月21日
2021年6月8日晚,商学院20会计学生张某冒领他人外卖被当事人查证举报,该行为违反了《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现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鉴,严格遵守学校规定,谨慎看守个人物品,切勿偷盗、冒领或非法占有他人物品,以后再发现有类似情况,学院将从严处理!
商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