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2020春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友情提醒

发布者:朱长春发布时间:2020-10-08浏览次数:872

开放教育2020春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

友情提醒


各学院、各课程负责人、各课程导师:

 在抗击疫情特殊时期,为做好教学服务工作,按学校近期文件及公告精神要求,开放教育工作按常、如期、稳步开展。现将开学初期部分工作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再做如下提醒,感谢各位老师的辛勤付出及配合。

 各项工作以江苏开放大学校历、工作行事历、课程负责人教学工作要求和课程导师教学工作要求为准,本文仅对期初部分工作予以梳理及提醒。

 一、开课准备工作

1、时间:开课前。

2、提醒:

*课程负责人一定要区分开放教育新/老平台与开放式课程学习平台教学要求的区别。本学期,因防疫工作需要,开放式课程学习平台面向高职学生进行在线教学,两个类型的教学设置与教学要求有所不同,请涉及开放式课程学习平台的课程负责人,一定要区分开;

*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教学文件,做好教学资源维护工作;

*新老平台同一门课程,考核、教材须一致;

*确保作业时间、计分BBS时间设置符合要求(作业及计分BBS均需设置截止时间);

*检查考核设置是否正确,形考指标设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要求;

*新招生专业的新课程,教学资源准备工作须在4月10日新生选课前完成;

*新生的开课时间及要求,省校教务处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示要求开展工作,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二、组班及课程导师选聘

1、时间:2月27日-3月1日

2、提醒:

*采用地域组班策略;

*班级名务必备注地域(如学生地域较多,可标注综合班);

*班级人数以50人为宜;

*课程导师选聘以平行班为先;

*课程导师所学专业与所带课程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如有特殊情况,请学院提交书面说明;

*在以往教学检查中,出现严重教学问题或者各项指标合格率偏低的课程导师不得再聘任;

*课程导师所带班级数不做限制(但须根据新工作量管理办法,全省办学系统和校外每一位教师每学期课程教学工作量一般应控制在200学时以内,每年不超过400学时,超出部分不计超额工作量)。

 三、开学

1、时间:3月2日。

2、提醒:

*请课程负责人再次检查确认开学时间设置是否正确;

*同时将课程结课时间统一设置为6月19日,毕业设计结课时间统一设置为5月10日。

(目前仍发现部分老师的开课时间及结课时间设置的不符合要求)

 四、老平台提交课程导师信息

1、时间: 3月13日前。

2、提醒:

*提交的课程导师信息表内班级名称须与老平台内的名称一致;

*关注课程导师信息表填报说明,填报内容、格式需准确。

 五、期初教学检查

1、时间:3月25日-4月9日期间。

2、提醒:

*各学院须按教学检查文件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完成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反馈表填写须真实、认真,对于教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须及时通知相关老师,进行整改。

 六、课程导师教学工作

 提醒:(以下内容,课程负责人务必传达给本课程的每位课程导师)

 *课程导师须于3月2日起,开展教学活动。

*新平台的课程导师须及时在教师讨论区提交授课计划表;

*老平台作业批改后,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反复地批改作业,系统会自动更新批改作业日期;

*BBS论坛(含新老平台)须在3天内回复;

*形考作业(含新老平台)须在7天内批改;

*认真批改作业,对作业情况进行详细讲评,总结作业完成情况,分析解题思路、讲解重难点,辅导答疑及时有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尝试上传视频讲解,设置优秀作业展示。切忌作业讲评或者题目点评泛泛而谈;

*填报个人信息须认真、准确、格式正确,如信息内不要加空格、银行卡须是农行银联卡、银行卡须本人卡片等。

 七、学院期初开放教学工作

 提醒:

1、根据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时间及要求完成期初教学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知各课程负责人,做好整改工作;

2、教务处正在进行2019秋教学检查结果汇总及梳理工作,存在提交的部分数据缺失或者错误,请各相关老师及时补全或者更正,完成汇总、梳理成后会及时给各学院核对、反馈,请关注;

3、2020秋学期开设课程梳理工作须于3月16日前完成(注:18秋入学各专业课程,2020秋学期已是毕业学期,须确保开出的课程满足毕业要求);2020秋学期新平台新增专业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梳理,确保学生有课选。



 教务处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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