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通知】关于制定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五年制高职省统设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朱磊发布时间:2018-06-05浏览次数:657

关于制定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五年制高职省统设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组:

为保证五年制高职教育培养过程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对全省办学系统开展教学支持服务,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省统设课程教学要求的制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教学要求是对课程的总体设计,编写教学要求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为落实教学计划服务;

2、教学要求应从整体上规定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内容以及编排教学内容的顺序、重点和难点以及考核要求等;

3、教学要求应安排教学时数、教学活动的要求,提出使用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参考书的建议和指导等;

4、课程教学要求的制定应注重各课程内容间的有效衔接,体现职业教育的思想。

二、工作任务

五年制高职省统设课程,教学建设与教学管理工作由校本部相关学院承担(参见附件3)。

三、格式要求

1、各年级、各专业省统设课程的教学要求均应按理论课的模板(见附件1)制定;

2、考试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须在责任教师任务表中确认后,填报考试特殊要求说明(一式两份);考试特殊要求说明需报送纸质文稿(按附件2表中要求正确填写)并经学院审核盖章。

四、报送要求:

1、报送的材料包括:省统设课程的教学要求、考试特殊要求说明。除考试特殊要求说明需提交纸质文稿外,其余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稿;

2、省统设课程的考试特殊要求说明须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学院审查盖章后统一收齐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3、统设课程的教学要求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送,需由课程责任教师提出缓交申请,说明原因,并明确预期报送时间,经学院院长签字认可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4、教学要求统一按模板要求报送电子稿,课程名称严格按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责任教师任务表(见附件3)正确填写。电子稿以“年级+课程名称+教学要求”命名,(例:“2009级《电工基础》教学要求”);

5、请各学院于2018年6月20号前,将相关文稿和电子稿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1209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可联系电话:86265577

电子邮箱:1394025940@qq.com

附件1:课程教学要求模板

附件2:期末正(补)考试特殊要求说明

附件3:五年制高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责任教师任务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