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商院好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吴轲威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949

商学院全体非毕业班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选树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营造“处处有典型、人人可成才”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领商院学子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投身到学风建设中。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商院好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题

青春与榜样同行

二、时间

2017年5月19日至6月2日

三、推荐对象

非毕业班全体团员青年

四、推荐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推荐类型

1、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志愿活动,在创建和谐校园、和谐团队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培养自身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能力素质等方面堪为典范。

2、自立自强、自信阳光,顺境不骄、逆境不馁,勇于挑战,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前行,演绎精彩人生。

3、严于自律,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积极带动周边同学与之一起努力。

4、爱好广泛,敢为人先,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大型比赛,顽强拼搏,积极进取,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学校赢得荣誉。

5、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助困助学等活动,成绩突出。

6、勇于创新,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号召力,领导能力突出,并有一定成绩。

7、在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扶贫济困、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等方面具有感人事迹。

六、推荐程序

1、非毕业班级以团支部为单位推选不同类型“好青年”人选各一名,推荐过程公开,坚持多数人推荐的原则,推荐人选有代表性。亦可接受个人自荐。学生组织由团总支负责择优推荐。班级推荐候选人于6月2日前将材料上报各辅导员老师。学生组织推荐人选材料上报给团总支。候选人材料包括:①微语录:一句话或一段话概括个人心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微故事,一段能够反映其事迹的追梦故事(1500—2000字,以第三人称写;③微公益:一次参加公益活动的情况,100字并附照片;④微图片,即一张生活照;⑤被推荐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联系方法。以上内容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

七、工作要求

1、班级推荐人选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城职院商院青年”接受全体学生的投票,票选结果占评选结果的20%,各团支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为自己认同的榜样投票。

2、推荐人选最终将通过商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评审后确定。

3、各团支部要以此次推荐活动为契机,树立具体、真实、可亲、可学的青春励志榜样,并在每个班级团支部微博和院团总支微博对推选对象进行宣传介绍,让身边的鲜活事例激励商院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商学院团总支

                                                        2017年5月18日